东光二手车(县扫黑办工作总结精选6篇)

2024-04-10 23:36:55

县扫黑办工作总结篇1

按照《县农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石农发〔xx〕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农机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xx县农业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我局由办公室统筹主要事务,各股站室分别牵头对不同主管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办公室工作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自身工作态度、方法等进行自查自检,并要求干部职工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注意工作态度和方式方法,坚决杜绝干部职工中滋生出黑恶人员。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对来访群众中出现的黑恶人员的监督举报。

(二)农机安全工作

配合乡镇大力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加强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黑恶人员的监督举报(例如违规上路被检逃逸等情况),目前为止未发现有相关情形人员。

(三)管训股工作

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或主管部门,我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监督指导工作,目前为止未发现有涉黑腐败问题。

(四)脱贫攻坚工作

做好联系村脱贫攻坚工作,紧盯脱贫攻坚领域涉黑腐败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目前为止未发现有涉黑腐败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1.认知不到位。部分地方、乡镇对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把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的专项工作;有的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尤其是不真打、不愿打、不敢打的消极思想还不同度存在,亟待加以破除。

2.专项斗争雷声大、雨点小。一般性部署多、具体推动举措少,重点不聚焦、实效不明显,研究阶段性斗争的特点规律不够,没有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强大攻势。

3.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有些地方群众对专项斗争知晓率不高,不敢举报黑恶势力。

4.部门协作不够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5.摸排打击不够精准。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农业局领导下,各股站室持续开展好主管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履行好农机行业工作职责。

县扫黑办工作总结篇2

7月13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视频会后,我局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按照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以及县政法委书记刘春杰提出的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工作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东光县商务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职责,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王猛同志任组长,高立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商超、二手车经营单位、加油站、点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打黑除恶工作,局政策法规股长王昭鹏同志任联络员。

二、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执行,在本单位电子屏幕反复插播扫黑除恶宣传口号,坚决打击欺行罢市行为,起到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二是在重点区域和岗位布置足够的安保力量和有效的安保措施,克服麻痹思想,出现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三是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商超增加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频次,督促加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扫黑除恶演练、二手车市场交易实名登记制度、加油站、点严格执行散装成品油实名登记制度;四是强调维护单位、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将本单位值班室作为单位扫黑除恶的第一道防线,安排好白天和夜间值班人员,要求值班人员提高警惕,切实做好来人、来访实名登记制度,遇可疑人员和事项及时上报;五是要求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惕,克服麻痹心理,切实认识扫黑除恶事件发生的随时性和不确定性,坚决打赢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县扫黑办工作总结篇3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大案、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以此为牵引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根据部署,今年将对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资源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会议要求,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敢于向一些地区、行业、领域的顽症痼疾动刀。

专家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长期工作,要从根本上改善社会治安、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和蔓延,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而不能依靠运动式的模式解决问题。今年是扫黑除恶的决胜之年,会议提出向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顽症痼疾动刀,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有利于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消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看点二

构筑大数据安全的防护罩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蔓延迅速、花样不断翻新,给受害人造成严重损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此,会议提出,要把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不断健全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构筑打击遏制网络犯罪的新高地。

会议指出了三方面治理措施:一是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完善线索快速落查、跨区域协作和跨境执法司法合作机制,深化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打掉网络黑灰产业链;二是构筑大数据安全的防护罩,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隐私、损坏数据安全、窃取数据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还要坚持鼓励创新与确保安全相统一,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既留足发展空间,又坚守安全底线。

专家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新型网络犯罪伴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刻改变应运而生,花样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会议提出健全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深刻说明了打击网络犯罪不是某个部门的职责,而需要各部门共同发力综合施策。

看点三

压减司法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湖南怀化操场埋尸案挖出数名当地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徇私枉法,云南昆明孙小果案一系列公职人员因职务犯罪获刑?司法权力的滥用、乱用,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管住枉法的权力,斩断寻租的黑手。会议提出,着力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加强政法单位内部监管和问责,最大限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会议提出,着力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机制,拓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检察监督机制建设。

专家解读

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蒋惠岭: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不能忽视对司法权的监督。必须采取严格的监管、严厉的措施,将司法人员违法乱纪问题最大限度消灭在萌芽状态;还要加强司法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综合运用包括媒体监督、上级监督、其他部门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形式,构建起符合司法权运行自身规律的监督制约体系。

看点四

防止将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人民法院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民营企业慎用强制措施?有恒产者有恒心,风清气正,才好放手创业干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会议提出,要聚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健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

专家解读

马怀德: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对于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是关键。政府依法行政,才能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不会因政策或人事变动而使自身权益受损。

王轶: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关键就是要落实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的基本原则,让法律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有效实施,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的积极性,推动经济社会良性健康发展。

县扫黑办工作总结篇4

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闪石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县委政府要求,-13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5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制定了《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于-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15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4月13日召开“闪石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5月10日组织召开了“闪石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双提升’工作”布置会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0幅,书写永久性标语30余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闪石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目前已收集线索4条,并上报到县扫黑除恶办。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 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县扫黑办工作总结篇5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深入开展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积极动员,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紧扣围绕“七五普法”宣传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黑社会性质罪犯从严管控, 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县扫黑办工作总结篇6

今年以来,**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工作落实,紧密结合两会安保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了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群众工作中心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常态化运转。

二、加强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的宣传资料共**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2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三、加强摸底排查,突出重点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工作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四、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还不够全面;二是摸排力度亟待加强,台账资料需更加完善;三是部门联动性不强,工作开展机制不够够健全。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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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网上自选车牌网址:http://he.122.gov.cn/

沧州网上车管所网址:http://www.czsjj.gov.cn/?(沧州公安交管网)

沧州公安交管网:http://www.czsjj.gov.cn/jiaojing/index.asp

沧州交警微博:https://weibo.com/u/1953205455

服务电话0317-5522031,0317-55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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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是指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采取自编自排方式预先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二、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范围: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小型汽车号牌机动车可以采用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方式选号。

三、互联网自主编排号牌号码流程:

(一)录入身份证明号码等信息进行登录校验;

(二)录入机动车所有人和车辆信息;

(三)按照编码规则编排号牌号码;

四、互联网自主选号编码规则:

机动车所有人自主编排的号牌号码规则与在车管所的一致。

五、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时间:自登录校验后开始,请在20分钟内完成自主编排,如超时未完成选取,选号系统将自动结束,需重新登录后再次进行自主编排。

六、自主编排号牌号码的有效时限:自选号成功后,号牌号码从第二日起保留三个工作日(节假日、公休日顺延),机动车所有人须在此期间检验车辆、申请注册登记,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在此期间,已在网上成功选取号牌号码的机动车,不允许通过互联网进行再次选号或修改信息。

七、信息录入要求:机动车所有人要按照身份证明、销售发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等证明凭证录入相关信息。录入后请认真核对无误,保证真实、准确、有效。录入的信息与相关凭证证明不符的,所选号牌号码无效。

八、在约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合法有效的申请资料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选取的号牌号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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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孟村回族自治县建设大街245号 0317—6767210

7 任丘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河北省任丘市西环路106国道东侧 0317-3337900

8 吴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桑园镇昆仑道186号 5277009

9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盐山县银河大街 0317—5126008

10 盐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盐山县银河大街 0317—5126008

11 渤海新区交警一大队车管所 渤海新区6号路 0317-5767256

12 沧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河北省沧州市开发区东海路2号 0317-5525336

13 沧州市东光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沧州市东光县北外环路致远路1号 0317-5536823

14 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车管二分所 新华区长芦大道(东外环)十三化建路口向南路东(金盾驾校院内) 0317-4935556

15 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交警二大队车管所 中捷产业园区黄赵公路10公里处 0317-5838922

16 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交警三大队车管所 南大港产业园区兴港路中段南大港 0317-5895096

17 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肃宁大队车管所 沧州市肃宁县九龙柱北2公里处路东 0317-5193011

18 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车管所 沧州市沧县陶瓷厂院内 0317-5102576

19 沧州市海兴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海兴县公安交警大队 0317-5545613

20 沧州市河间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河间市瀛州镇京开北大街131号 0317-5588416

21 沧州市黄骅市交警大队车管所 黄骅市建设北大街21号 0317-5318725

22 沧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开发区石港路20号 0317-5522031

23 沧州市孟村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孟村县建设大街245号 0317-6767216

24 沧州市青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青县城区开发区 0317-4320122

25 沧州市任丘市交警大队 车管所 任丘市西环路106国道东侧 0317-3337961

26 沧州市吴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 吴桥县昆仑道186号 0317-5277012

27 沧州市献县交通管理 沧州市献县南环西路3号 0317-5108631

28 沧州市沧运交通管理服务站 沧州市新华津德路石油北库北5号 15373321566

29 沧州市德华福特交通管理服务站 沧州市长芦北大道佳兴物流园对面 13400176088

30 沧州市东光县锐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曲庄武千路南 18931723044

31 沧州市东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沧州市永济东路96号 15369778877

32 沧州市河北汽贸交通服务站 沧州市开发区石港路14号 13933981579

33 沧州市河北三胜汽贸交通服务站 沧州市开发区赵家坟村南路北侧 17717792887

34 沧州市河间市国盛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河间市西环 3188003

35 沧州市黄骅市天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黄骅市经济开发区浅海大厦北侧 18632760866

36 沧州市黄骅市天和旧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黄骅市羊三木乡刘皮庄 18333791897

37 沧州市佳鑫汽贸交通服务站 沧州市运河区渤海路(韩家场村北50米) 13363665277

38 沧州市孟村县巨恒博众交通管理服务站 孟村县辛大公路王林路段 18832789666

39 沧州市青县交通管理服务站 青崇路路口300米路西 13703272877

40 沧州市任丘市开发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河北省任丘市北环路开发区路东 3399129

41 沧州市任丘市元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河北省任丘市106国道(职教中心对过) 2210068

42 沧州市盛荣交通管理服务站 沧州市新华区307与104国道交叉路口西行200米 13831707883

43 沧州市运捷丰田交通服务站 沧州市长芦大道(东外环与南环交叉路口 18503171078

44 沧州市运祥交通管理服务站 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85号 13315796696

45 献县陈圈 献县河城街陈圈工业区 1513171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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